关于开展推荐评选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先进单位的通知
各市政府办公室: 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全省各地、各行业按照要求,积极加大土地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资金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不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省开展推荐评选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先进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2009年度在推进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和办事公开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县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乡(镇)政府以及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土地、林业等行业基层服务机构。 二、推荐名额。合肥、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芜湖、宣城、安庆、黄山市各推荐3名,淮北、亳州、宿州、马鞍山、巢湖、铜陵、池州市各推荐2名。 三、推荐程序。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先进单位推荐标准》(附后),统一组织本地区推荐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连同事迹材料于2010年1月底前报送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研究,并在省政府门户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确定全省2009年度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四、表彰。全省2009年度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先进单位候选名单报经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以省政务公开办名义予以表彰。 联系人:省政务公开办胡定蔚,联系电话:0551—2868405,电子邮箱:zwgkb@ah.gov.cn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先进单位推荐标准
一、基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推荐标准 1.组织保障有力。 (1)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下同)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 (2)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 (3)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的重要内容。 2.制度健全。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2)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3)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等; (4)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听证、统计、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年度报告等制度。 3.公开重点突出。 (1)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清理、确认、公示行政权力,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2)加大土地管理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资金资源管理、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城乡建设和管理、项目进展、突发公共事件、为民办实事、社会公益事业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 (3)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产权交易等行为; (4)推进单位财务、干部任用、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内部事务公开。 4.公开形式多样。 (1)政府新闻发布会; (2)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橱窗;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 (5)政府网站、网页; (6)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大厅、便民中心; (7)政府信息查询设施等载体。 5.公开成效显著。 落实各项制度成效显著,社会各界和群众满意度高,获得相关组织表彰奖励。 二、基层办事公开先进单位推荐标准 1.组织保障有力。 (1)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有人负责; (2)办事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办事公开列入部门或行业年度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行风评议重要内容。 2.制度建设健全。 (1)制定办事公开实施办法,对办事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办事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2)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以及价格听证、政策咨询、服务承诺等制度,建立办事公开长效机制。 3.公开重点突出。 (1)突出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在服务中规范,在规范中体现服务; (3)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办事流程,明确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和权限; (4)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救济途径,接受群众监督。 4.公开形式多样。 (1)办事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等; (2)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行业专网、网页,开通网上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办事功能;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新闻发布、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文件查阅点、点题公开等形式。 5.办事成效显著。 落实各项制度成效显著,社会各界和群众满意度高,获得相关组织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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