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安徽省政务公开网上测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89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依托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对相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网上测评,具体测评方案如下:

一、测评对象

按《通知》要求,参照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单位名单划定测评范围。具体包括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皖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测评时间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工作自20091228开始,至2010110结束。其中20091228201015开展网上评估采样,16110综合评估成绩。

三、测评内容

依据《通知》要求,制订了《各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标准》(见附2)和《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标准》(见附件3),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站建设、信息公开目录建设、重点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等方面,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展开测评。

四、测评办法

1.测评截止时间。根据各单位20091227以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际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评分。

2.测评标准。省经济信息中心按照《各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标准》和《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标准》对各单位进行评分,公共企事业单位参照省直单位测评标准测评。因业务职能不同,省直各单位行政执法类信息发布量有所差别,对省直单位网站行政执法类信息的测评将采取不同标准,分类计算(见附件4)。未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单位,将依据省直单位测评标准对其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测评。

3.政务公开网上测评成绩。根据《通知》要求,本年度全省政务公开网上测评工作分为网站测评和网民打分两个部分。其中网站测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分数占70%,各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占30%确定,各单位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以2009年度安徽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成绩为依据;网民打分系统于20091228上线运行,2010115核算成绩(见附件5)。

4.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成绩。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成绩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测评成绩占90%,市以下单位测评成绩占10%核算。其中,市以下单位测评成绩将以抽样方式测评,每市抽样3家单位(市直单位、县(区)政府、乡(镇)政府各1家),其中市直单位比照省直单位测评标准打分,县(区)政府和乡(镇)政府比照市政府测评标准打分。

五、组织实施

省经济信息中心抽调专人成立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小组,在测评中实行严格的分工制度,每个单位的测评工作均设定测评员和审核员,测评结果按单位存档备查。

 

附件:

1.2009年度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对象

2.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标准

3.省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标准

4.省直单位行政执法类信息测评分类表

5.2009年度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网民打分方案

 

 

                              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信息来源: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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