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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规定和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配合报刊评估、报刊改革等中心工作,2009年度报刊核验内容有较大变化,现就做好2009年度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年度核验的范围
已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的报纸、期刊。
二、年度核验的内容
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报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发行数量、资产管理、人员结构、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年度核验材料报送要求
1、参加2009年度报刊年度核验的报刊出版单位从中国记者网(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刊核验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附件2),《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附件3)文档,并在电脑上(按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请勿人工填写。填写完毕后,用普通A4复印纸打印装订,由报刊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2、各报刊出版单位参加年度核验时,需提供报刊《出版许可证》副本。
3、各市报刊出版单位,请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3份及电子文档、报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年度核验自查报告(2份)一并送市新闻出版局(以上材料请报送打印件)。各市局于2010年3月8日前,完成对年度核验材料的初审,在《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年度核验机关意见”栏写出初步核验意见并加盖公章,并按《2009年度报刊核验时间表》规定时间,将核验材料汇总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局窗口。
省直(含中央驻皖)报刊出版单位于2010年3月8日至12日将《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或《期刊出版年度核验表》3份及电子文档、报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年度核验自查报告(2份)直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局窗口。
四、年度核验地点
省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宣城路103号,电话:0551-2866725。
五、年度核验联系人
报纸年度核验联系人:王洪源,联系电话:0551-2823090,13805518192;张宏,联系电话:0551-2850752,15056068275。
期刊年度核验联系人:向鲁渤,0551-2826708,13966671331。
六、年度核验要求
1、报刊年度核验制度是报纸、期刊出版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各报刊社及其主管主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明确专人承担年度核验工作任务。对年度核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
2、根据《报刊出版综合评估指标》和《报刊评估实施办法》。本次年度核验核验表格结合报刊出版综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部分调整,相关数据将作为对报刊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因此,各报刊出版单位要认真填写报刊出版年度核验表,认真审核年度核验表填报内容,要严格把关,保证相关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不合格的年度核验表,将要求报刊出版单位重新填报。
3、报刊出版单位要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核验材料。凡不按时报送材料的报刊出版单位将作缓验处理,并按照相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附: 2009年度报刊核验时间表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
2009年度报刊核验时间表
2010年3月8日 省直、马鞍山市、六安市、安庆市
2010年3月9日 省直、淮南市、宣城市、亳州市、
2010年3月10日 省直、铜陵市、滁州市、阜阳市、
2010年3月11日 省直、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
淮北市
2010年3月12日 省直、合肥市、巢湖市、宿州市、
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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