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务办秘〔2008〕7号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
办事公开示范点交流研讨活动的通知
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示范点的带动辐射作用,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根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和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交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的经验做法。
2.研究当前政务公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3.研究如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研究如何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5.研究如何依托电子政务,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参加单位
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及先进单位;省政务公开示范点及办事公开示范点;各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
三、活动方式
学习交流活动分两个小组(附后),以小组为单位通过会议交流、座谈和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省政务公开办于8月通过协商确认小组召集(承办)单位,确定具体交流方案。9月至10月开展交流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各有关部门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把这次交流研讨活动作为近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活动内容或自身特色确定选题并形成高质量的交流材料(不作一般性汇报,文字控制在1500字以内),按小组召集单位的要求参加交流。
2.省内各政务公开示范点及先进单位要按照示范点建设标准,及时补缺补差,认真总结示范建设经验,切实起到带动作用。
3.各小组召集单位要切实负责,要统筹本小组学习交流选题,建立联系沟通渠道,明确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和联系人, 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报送学习交流活动的有关信息。
4.省直单位政务公开示范点按照小组召集单位通知参加交流,各市政务公开示范点由各市政务公开办带队参加交流。
交流研讨活动成果将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简报、政府网站等途径予以宣传,并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总结中予以体现。
联系人:孟凡奎
电 话:0551-2866729
附件: 全省示范点交流研讨活动分组安排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全省示范点交流研讨活动分组安排
第一组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18个)
合肥市: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庐阳区
淮北市: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淮北市地税局、濉溪县
亳州市:亳州市地税局、亳州市谯城区交通局
宿州市:埇桥区
蚌埠市: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固镇县
阜阳市: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阜南县、颍上县
淮南市:淮南市政务服务中心、淮南市国税局
滁州市:定远县
省司法厅:巢湖监狱
省财政厅:省非税局
二、办事公开示范点(7个)
宿州市:宿州供电公司
滁州市: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省教育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省建设厅: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省交通厅:合肥市运管处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肥东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省邮政局:合肥市邮政局
第二组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17个)
六安市: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
马鞍山市:马鞍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当涂县行政服务中心
巢湖市:巢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巢湖市国税局
芜湖市:芜湖市行政服务中心、芜湖市教育局
宣城市:广德县行政服务中心
铜陵市:铜陵市行政服务中心、铜官山区
池州市:池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池州市药监局
安庆市:桐城市
黄山市:黄山风景区、黄山市地税局
省地方税务局:合肥市地税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阜阳市工商局三里分局
二、办事公开示范点(7个)
六安市:六安供电公司
宣城市:宣城中学
安庆市:安庆市立医院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省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省旅游局:省旅游质监所
省卫生厅:省立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