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综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于200745颁布,今年51日起施行。省政府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实施,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一、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新一届省政府一成立,就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写入《省政府工作规则》。王三运省长发表署名文章,从建设服务政府的角度,阐述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孙志刚、唐承沛副省长多次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并作出批示。省政府确定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郑为文任组长,省政务公开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合肥、宿州等市抽调专人负责,加大工作力度,并建立了市、县、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少省直单位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加以推进,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省地税局等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将编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处室负责人。

二、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派员参加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行政学院等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省内外开展广泛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经济信息中心连续举办6期培训班,对全省81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

3.广泛讲解《条例》。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邀请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原国家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学山给各市和省直单位分管同志作辅导报告。省政务公开办、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分赴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市讲解《条例》。

各市、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淮南市分期、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级各类编制工作培训班20余期,参训人数2400余名。滁州市对全市8个县(市、区)和151个市直单位共160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召开动员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统一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小组制定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开发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分发给各地、各部门制定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码、目录体系、信息检索、数据管理和归档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和标准。由此形成了我省特有的“统一组织,统一软件,统一编码”模式,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使用统一软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省编制工作小组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从省政务公开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省法制办、省档案局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市进行现场指导;通过省政府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一些单位还结合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省卫生厅加强对所属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并细化增设二级目录60多个,方便群众查找信息;省交通厅增加了工程建设、文明创建、应急服务等栏目,较好地体现了行业特色;省科技厅、省经委、省民政厅细分门类,绘制了多项行政职权流程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省新闻出版局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并就发布信息的格式等进行规范。为保障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蚌埠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目标考核范围,加大了督查力度。安庆市、省劳动保障厅等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并编发简报通报进展情况。省人事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抓紧推进。省环保局对每天发布的信息进行统计并予以公布,督促各处室对生成的信息做到日产日清。

四、认真研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1.制定指导性文件。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761号) 

2.建立保密审查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国家保密局、省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安徽省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皖政办200811号),明确规定了保密审查的原则、审查机构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等

3.规范依申请公开。省政务公开办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意见》皖政务办20081号),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一些地方和部门也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的工作机制。合肥市制定了《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审核办法》等多项制度;铜陵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机制,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同时,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并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发布信息流程图和处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省商务厅建立了对外发布信息分级审核制度,并制作了“信息公开审核单”;省财政厅、省民委、省人防办等单位也都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信息审核和发布程序;省信息产业厅、省建设厅等单位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这些制度和措施有力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大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开通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zwgk.gov.cn,由省政务公开办主办、省经济信息中心承办),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开通各类信息公开子网站总计1万多个,搭建起全省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为便于公众上网查询,大部分单位都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建设信息查阅场所。省档案局、省文化厅按照《条例》要求,在省国家档案馆和省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3.完善传统公开方式。通过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扩大公报发放范围等,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积极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了两次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指南和目录编制的工作方案,通报全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举办网站开通仪式。430,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经济信息中心举办了“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通仪式”,唐承沛副省长出席仪式并点击正式开通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3.开展广场宣传。结合“安徽省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在宣传月启动仪式上,近50家省、市政府部门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2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万份,20余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4.加强经验交流。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和政府网站宣传介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4月份,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编制工作小组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省经济信息中心根据网上实际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了网上测评。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单位认真落实省政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试运行期间共发布信息30多万条,目前网站运行和维护正常、稳定,访问量逐日上升,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省的工作受到了国家有关方面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是“三统一”做法,既节省了时间,又降低了成本,减小了基层单位的工作难度,避免了重复开发和建设,规范了信息编制和发布的格式,有力地保证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简报专门作了介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公开的信息量不多,应当公开的信息没有完全公开。二是公开载体不完善。在网站建设、推进基层政府设置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探索采用更多载体公开信息等方面还要加大力度。三是工作机制不落实。一些单位仍然是不想公开就不公开,一公开就“一劳永逸”,不及时更新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缺乏研究,没有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信息发布审查等程序。四是保障体系不健全。主管部门设置比较散乱,工作机构和人员不落实,给实际工作带来较大不便;一些部门没有将本系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纳入工作范围,导致不少单位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还是空白;基层单位工作薄弱,个别市特别是一些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没真正起步;少数国家垂直管理单位未按统一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下发了《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贯彻国办意见,继续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二是按照突出重点、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的要求,拓展公开内容。三是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扩大公开主体的覆盖面。四是完善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行政机关办公场所,以及全省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并探索通过更多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五是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并建立虚假信息澄清等机制,落实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举报受理、责任追究以及年报等监督保障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