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良强调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刘春良在讲话中首先对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认为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办事机制基本建立,制度框架初步形成,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省政务公开办克服许多困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他指出,省委、省政府决定把2008年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关系、推进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
他认为,反腐倡廉制度年建设与政务公开密切相关:一是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离不开政务公开,如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等方面,要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就能较好地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二是侵害群众利益的多发领域离不开政务公开,如民生工程、惠农政策、土地征用、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结果公开了,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就能减少侵害群众利益事项的发生。三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更离不开政务公开。
刘春良强调,政务公开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政务公开办作为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承担着繁重的任务,要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把制度建设推进年工作与政务公开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健全、完善、创新制度上下功夫。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研究和制定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具体意见,着重抓1—2项对全省工作有带动意义的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要求固定下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阳光政务,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