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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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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副主任 虞海宁 http://www.ahzwgk.gov.cn 2008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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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在推进阳光政务,改进审批方式,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效能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体制逐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成立了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省直48个部门和17个市、107个县(市、区)以及大多数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也基本建立了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2政务公开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蚌埠、安庆、巢湖、亳州等市进一步完善了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反馈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金山书记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大会、省政府全体会议和廉政会议上,对政务公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三运省长刚到安徽工作,就强调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从内容、形式、程序、保障等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孙志刚副省长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相对集中审批权、组建招投标服务中心等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各级、各部门将政务公开摆上重要位置,淮北、池州等市政府和省直大多数单位一把手亲自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研究部署工作。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把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量化到工作岗位,把政务公开与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提拔和奖惩挂钩,对推进政务公开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深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一站式”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中心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目前,全省17个省辖市、77个县(区、市)建立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933%的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789%的村建立了为民服务代办点,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二是进中心的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逐年增多。全省80%以上的行政审批及收费项目进入中心办理。全年省、市两级中心共受理项目5038万件,现场办结率平均75%,群众满意率98%。三是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有新进展。继六安市之后,池州、亳州和滁州等市集行政审批办证、投诉受理、招投标交易和国库集中支付等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2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一是深入开展审批环节清理。合肥、淮北、芜湖等市对项目办理环节逐一清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二是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制”。今年省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的窗口已占97%,合肥、安庆、蚌埠、阜阳等市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已全部到位,授权力度也进一步加大,省中心即办项目已达159项,现场办结率已由初建时的2%提高到53%。三是创新审批方式。各市继续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理服务”、“一表制”等办事方式,巩固“一费清”、“一审一核”、“告知承诺”等制度。铜陵中心开发了“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行政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审批。
3审批体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合肥市把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关系密切单位主要审批环节,整建制纳入中心,通过“并联审批”、“缺席默认”和“超时默认”的办法,大幅度缩短了审批时限,一般审批2个工作日办结,建设项目30日内办结,审批效率居全国前列。芜湖市将30个部门内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权相对集中,成立行政审批科并进驻中心,通过落实项目集中、职能归并、人员到岗、授权到位,从体制和流程上理顺了窗口与部门的关系,实现审批与监管职能分离,整合审批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省中心及巢湖、滁州、宿州、淮南等市也在部分单位进行试点,宣城、马鞍山、铜陵、六安等市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了动员。
(三)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1认真做好施行《条例》准备。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制定了《条例》的实施意见。编制了《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开发了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系统软件。目前,全省编制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2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通过完善重大决策公示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以及邀请记者旁听省政府常务会议等,吸纳群众智慧,反映和体现民意,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省政府在安排“861”行动计划重大建设项目时,多次邀请专家论证,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共卫生、物价、教育等热点问题,与媒体和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对水、电、气价格,公交线路调整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坚持举行社会听证。
3不断拓展公开途径和渠道。各地、各部门坚持公开形式、内容、载体与效果统一,不断拓展公开途径和渠道。一是坚持政务公开传统方式。如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发放明白卡、新闻媒体固定栏目、政府热线等。二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全省现已建成省、市、县三级170个政府网站组成的政府网站群。省政府门户网站连续4年进入全国前10名,日均访问量达28万多人次。三是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2007年,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62次,比上年增加11次,包括香港等地在内的40余家媒体出席了新闻发布会,社会反响很好。四是扩大政府公报发放范围。政府公报免费发放到农村、社区和图书馆、档案馆。五是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合肥、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等地开通“114阳光政务热线”、881数字电视政府信息频道等政府与群众互动的平台,方便了群众办事。
(四)大力推进办事公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07〕48号),对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建设和组织领导进行规范。重点行业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围绕群众关心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教育收费、就近入学、高考改革、招生录取、毕业生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推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卫生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以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检查、诊疗价格等为重点,全面推行医务公开,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城建部门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开通了供水、供气、公交等服务热线;农业部门把政务公开的内容拓展到种子、化肥、农药、兽药、肥料、农村能源管理等领域;劳动保障部门将医保政策变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等向社会公开,受到群众普遍赞誉。
2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活动。省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创建政务公开示范点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建设标准,并加强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积极推进示范点创建活动。在国家召开的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上,我省有5个市、县受到表彰和命名。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各地、各部门创建的基础上确定了47个省级示范点。
(五)组建统一平台,规范招投标行为。
合肥、芜湖、巢湖、六安、安庆、池州等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管理严格统一”原则,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局和招投标服务中心等机构,分别作为决策层、监管层和操作层,形成层次明晰的招投标管理体系。二是归并各类交易活动,将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和产权交易等活动集中到统一平台上进行,实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作、统一管理监督。三是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作为政策保障,明确新机构设置、交易活动进“中心”及运行规则等问题,确保新体系顺畅运行。通过改革,规范了交易活动,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大幅度降低了投诉率,有效地实现了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省中心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组建省招投标服务中心的初步方案。
(六)扩大宣传交流,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
通过《政务公开交流》简报和省中心网站刊载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安徽电视台、《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经济周刊》、《安徽日报》以及人民网、新华网等多次宣传我省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2007年,是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大发展、大跨越的一年,金山书记前不久在省政务公开办的工作总结上批示:“政务公开是一种改革,更是一种需要,同时,政务公开是个新生事物,需要不断探索提高。我们的改革起步较早,进展也好,各方面反映不错,望在新的一年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应该说,成绩取得,归功于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安徽的具体体现,是全省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省政务公开办和省政务服务中心,对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推进的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务中心在机构名称性质、职责职能、服务范围上缺乏统一规范,影响系统上下联动;政务中心手段弱化、管理难度增加。招投标服务中心组建工作阻力较大。
二、2008年工作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开拓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阳光政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安徽崛起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抓好实施《条例》准备工作。加强《条例》学习和培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全面推进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建设好政府门户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公报、政府热线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的政府信息查询点,探索通过数字电视互动平台等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重点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报告、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
(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继续严格依法清理行政职权。对清理审核的行政职权进行科学分类,绘制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推进政府上网工程。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构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的网络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
一是拓展服务范围。进一步整合政府服务资源,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纳入中心,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招标采购、电子政务、行政投诉受理为一体的政府综合服务平台。
二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制,重点推进市、县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工作,启动省级试点。研究制订《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阳光政务和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
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认真总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代办点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完善为民服务平台。促进审批及办事服务向乡镇和社区延伸, 完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形成上下联动的绿色审批通道。
四是强化大厅管理。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和协调督办等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发挥和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把窗口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窗口工作人员,增强中心凝聚力。
五是推进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招投标工作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构建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招投标交易平台,积极推进省招投标服务中心建设。
(四)深入推进办事公开。
一是抓热点、难点公开。继续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公开的要求融入公共服务过程中,推进教育、医疗、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动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二是抓示范点建设。建立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逐步扩大示范点的覆盖面。
三是抓扩大宣传。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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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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