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务公开为抓手 促进行政审批工作 蚌埠市行政服务中心 (2008年10月23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创建认识 开展示范点建设以来,中心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建设好示范点作为打造阳光中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窗口标准化建设和窗口考核的重要指标,把示范点建设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对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求服务窗口和窗口单位及时整改,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中心在政务公开方面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和提升蚌埠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公开项目运行,促进提质提速 一是抓项目进中心。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公布的多批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中心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实施项目清理与管理,使市政府批准保留的298个审批项目中的280个进入中心挂牌,加上非行政审批项目,中心服务项目总数达356项。 二是抓动态管理。将公开审批项目及运行环节、工作流程,作为促进审批提速的重中之重。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开历次审批项目清理结果。每件审批做到核准签章、证照制作、结果反馈等环节运行流程公开。全部项目做到审批主体、审批项目、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公开。 三是推进首席代表制。入驻中心的部门共向首席代表授于受理权357个,审批权217个。为便于首席代表履行职责,中心公布了单位授权情况,有效地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能。 四是抓提质提速。目前,在中心挂牌运行的常办项目中,能在中心完整实施“一窗式”办理的项目数由2006年底的19个增加到目前的85个,占常办项目总数的82.5%,常办项目平均承诺时限由2006年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目前的3.8个工作日,项目即办率达70%以上,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达86%。 三、丰富公开形式,突出便民特色 通过语音电话、办件告知单、大厅公示栏、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中心网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公开事权事务,公开挂牌运转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公开中心的各项制度和规定。通过中心外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将中心的审批机制、运行情况和政府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中心还在办公局域网公开各窗口单位的办件情况及考核情况。另外,先后4次在蚌埠人民广播电台、2次在蚌埠电视台介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四、完善公开制度,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实施办件管理规定、并联审批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首席代表制度、一审一核制、超时缺席默认制、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配合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建立和实施了窗口重大审批事项反馈、报备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支部会等形式,修订完善《窗口及窗口人员考核办法》、《服务事项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力求更加客观合理、贴近实际。基本做到行政审批法规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市行政许可事务的“阳光作业”,也奠定了审批事务公开的基础。 五、公开日常管理,实施双向监督 一是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部门、中心管委会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日常工作中,中心管委会把对各办事窗口的政务公开工作检查和审批办件检查相结合,对行动迟缓,搞半公开、假公开的办事窗口公开批评;对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要素全面的单位公开表扬。中心还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政行风监督员及各界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服务窗口效能建设进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在“省行政审批办件回头看效能监督检查”活动中,共抽查中心办结件319件,通过调查走访,群众对办结件满意率达到99.4%。 二是评先评优过程和结果公开。开展季度红旗窗口竞赛和服务之星评比以及全年先进窗口和优秀个人评比考核,事前将工作任务、质量标准和考评方式以文件形式公开,便于窗口人员掌握执行;事中公开各窗口各考核项目的得分和扣分情况;事后公开评比结果,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活动,充分听取和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确定考核结果。另外,中心管理层的干部任用、窗口人员加入党组织、集体活动经费使用等,中心做到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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