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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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OA036060602200807001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发布文号:皖安监一〔2008〕103号 发文日期:2008-07-25

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土资源局,有关单位:

近期,全省非法盗采矿石导致死亡事故屡屡发生。620,马鞍山市大王山发生一起村民盗采矿石,4人窒息死亡;625,繁昌县桃冲矿区采空禁区发生坍塌,造成12名非法盗捡矿石的村民被埋,至今下落不明。为认真落实王金山书记、王三运省长在省委八届八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决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对重点矿区整顿和规范矿业开采秩序开展的情况。

(二)各级政府依法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开展联合执法的情况。

(四)在册矿山证照有效情况。对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及时申请换证或未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顿。对证照过期擅自组织生产的矿山,将依法实施处罚。

(五)奥运会期间矿山加强民爆器材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

二、督查时间

725815

三、督查方式

各市安全监管、国土资源部门对所辖矿区开展一次联合检查,省安全监管、国土资源部门将分组对重点市重点矿区开展联合抽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开展联合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改正。

(二)请各市将联合检查结果于815日前书面分别报省省安全监管局和国土资源厅。

 

 

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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